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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绮霞、赵晋平: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对中国的启示
作者:刘绮霞 赵晋平     时间:2016/4/20 22:43:3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国际经济学系副教授刘绮霞、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研究员赵晋平在《日本学刊》2016年第2期发表《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出台的历史背景及其决策要素》(全文约1.6万字)。

刘绮霞、赵晋平认为,在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出台过程中,决策指导思想、决策目标、决策组织等诸方面发挥了不同的作用,中国在实现居民收入倍增时要在指导思想上贯彻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平衡发展的理念,在决策组织上集思广益并设置各种专家委员会,在实施路径上借鉴日本行之有效的策略等。

刘绮霞、赵晋平在文章中指出,中国共产党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重大进展,在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的基础上,到2020年之前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战略目标。该目标在2015年11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得到再次确认和强调。中国为解决收入分配调整问题、实现居民收入倍增从而避免跌入“中等收入陷阱”,除了国内的决策部门和专家集思广益、建言献策之外,需要有效借鉴和吸收国外的经验、教训。“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日本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实施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20世纪50年代末,在经历了战后经济恢复并进入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的日本,尽管国家整体的经济实力大为增强,但同时面临着农业与非农业之间、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以及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社会各阶层收入差距较大,过度依赖海外市场,内需严重不足等一系列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日本实施了“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该计划尽管在实施过程中产生了许多问题,导致了通货膨胀严重、大城市人口过密、环境公害等负面效应,但也为日本社会带来了更多的正面效应。“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成功实施,实现了日本人均国民收入的倍增,既拉动了内需消费,还在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使社会财富得以合理分配,进而形成了强大而稳定的中产阶层。“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不仅破解了当时日本社会的一系列经济难题,更开启了日本经济腾飞的黄金时代,就这一意义而言,其功效不可忽视,也值得参考和借鉴。 

借鉴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制定框架、决议过程以及实施路径,可以为中国经济选择健康的发展方式、实现快速增长提供有益的经验启示。这也可能成为解决当前中国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在国富的同时实现民富并获取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但是,仅仅照搬日本当年的经验,中国的居民收入倍增很难实现,必须在对中国经济发展总体方向和具体路径有清醒认识的前提下,对两国所处的背景和面临的经济问题进行深入的比较和分析,才能得到有效的参考和借鉴。

中国目前所处的历史阶段和面临的经济问题与20世纪60年代的日本有着高度的相似性。首先,中国目前处于人口红利即将消失、经济发展方式必须发生转变的“经济转型期”。和日本当时面临着产业结构升级和劳动力转移,必须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相类似,在现阶段的中国,产业结构升级的要求也迫在眉睫。随着“刘易斯转折点”的到来和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中国长期依靠资源消耗和低人力成本优势的经济发展方式急需转变。其次,中国同样面临收入分配差距逐步扩大的难题。20世纪60年代,日本的年均GDP增长率达到10%左右,国家整体经济实力大为增强。但与此同时,国民收入较低、收入差距扩大、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间发展差距大等一系列问题也日趋严峻。而中国在经历了30余年的经济高速增长,并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同时,正面临着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城乡差距显著、国富民未富等严峻的问题。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出发,中国对收入分配改革的调整正进入到必须有所作为的时期。最后,中国同样面临内需不足的问题。靠“投资拉动经济”的发展方式需要由“消费需求”来接力,而近年来中国经济发展面临和日本20世纪60年代同样的问题,国内消费对于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太低,而长期以来依靠出口和投资拉动的经济增长模式又难以进一步持续。综上所述,两国处在相似的经济转型期决定了日本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成功经验可作为中国实现居民收入倍增、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参照之一。

另一方面,当前的中国与20世纪60年代的日本所处国际环境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拥有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不同且两国人口规模不同,所以中国在制定并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时还必须深刻认识到一些制约因素。比如,日本实现国民收入倍增是在经济高速增长期间,此期间其年均经济增长率多在10%以上,而中国的居民收入倍增需要在经济中速增长的新常态下实现。结合中国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并借鉴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决策要素,建议从以下五方面着手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从而切实提高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

(一)在指导思想上,贯彻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平衡发展的理念,实现“国强民富”

早在“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制定之初,“福利国家论”已占据日本经济思想主流,经济界人士普遍认识到建立福利国家必须从提高国民收入水平、关注民生、优先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做起。在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过程中,以提高社会福利和充实社会保障制度为目标,始终贯彻经济增长和社会保障平衡发展的原则。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日本政府加强了对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支持力度,相关领域的拨款从1961年起保持年均8.9%的增长率。同时日本政府还加大国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实施,并将防止贫困作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中心课题,推进了针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福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通过有效实施由强国转向“富民”的发展路径,日本在20世纪70年代基本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国强民富”。近年来,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政府虽然在加大社保资金的投放力度、提高社保的覆盖面和保障标准上做了一定程度的努力,但仍存在社保资金供需缺口庞大以及整体不均衡等诸多问题。中国对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的支持和投入力度与经济发展相似阶段的日本差距较大,因此在制定“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时,中国有必要将充实社会保障制度和提高社会福利作为目标,在计划实施过程中逐年提高支持和拨款力度,借鉴日本在相似阶段实施的由注重“强国”转向“富民”的发展路径,建立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并兼顾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平衡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实现真正的“国强民富”。

(二)在决策组织上,集思广益并设置各种专家委员会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是集当时日本社会2000多名精英而制定的一项长期经济发展规划,该计划的制定和决议经过了各部会和专业性小委员会的反复论证和探讨。作为计划制定核心成员的专业部会长和小委员会委员长分别来自于大学、政府、企业、智库和媒体。日本政府集各社会阶层专家之所长,共同推动了“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制定。中国为实现收入倍增,在制定“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时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将需要解决的大课题逐一梳理,并针对不同问题进行细化分工,成立相应的专家委员会和部门委员会。各部门在各自负责的范围内进行详细的探讨。在此基础上,综合部门从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对各部门得出的结果进行统一调整,最终纳入“居民收入倍增计划”。

(三)在实施路径上,借鉴日本行之有效的策略

日本为了迅速实现国民总生产倍增,通过增加雇用以实现完全就业,从而显著提高国民的生活水平。具体而言,为了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从促进农业现代化、促进中小企业的现代化、推动落后地区的发展、实现产业的合理配置和公共投资的合理性分配以及积极开展国际经济合作等路径着手实施,为实现经济增长提供了条件。但真正促进经济增长的是由于调动了民间企业和经济主体的活力及创新力,缓和了当时社会存在的农业和非农业间、大企业和中小企业间、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间以及社会各阶层中存在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上的差距,最终实现了国民收入倍增,提高了国民的生活水平。中国在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时,应借鉴日本的成功做法,在实施路径上从当前社会存在的农业和非农业间、大企业和中小企业间、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间差距的现状入手,制定促进农村经济、中小企业以及落后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从根本上调动地方经济的活力、农村经济的潜力、消除经济的二元结构、激发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通过经济主体自身的努力实现中国经济的均衡发展,从整体上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

(四)从“供给侧”出发,简政放权以推动企业的发展和创新

经济增长是通过企业和国民自身的努力实现的,而政府的任务就是提供顺利实现增长目标的条件和环境。日本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在制定之后以法律法规的形式颁布,对政府而言是考核业绩的准则,对企业而言则不是指令性而是指导性计划,所以要求当时的日本政府必须向企业提供良好、有效的公共服务,通过诱导、促进、推动企业发展,实现计划的最终目标。中国在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时应借鉴当时日本政府的做法,对企业实行指导性的安排,从“供给侧”出发,简政放权,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并推动企业的创新和产业升级。通过实施“收入倍增计划”,可以激发和调动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的创造能力,并赋予企业创新的活力,从而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推动企业的发展。

(五)依据中国当前“新常态”的经济格局,制定结合中国国情和省情的“居民收入倍增计划”

中国经济发展的现阶段与20世纪60年代日本所处的国际环境、拥有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以及人口规模等均有不同,所以中国在制定并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时必须依据当前中国“新常态”的经济格局、经济整体下行的经济状况,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收入倍增计划”。而且,中国各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方政府应该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制定出符合地方的“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从地方和国家层面共同促进并推动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的均衡发展,实现居民收入倍增,使中国早日迈入发达国家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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