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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仁淑:新时代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叠加效应研究

作者:金仁淑     时间:2022/1/19 11:24:13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金仁淑在《日本学刊》2021年第6期发表《新时代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叠加效应研究》(全文约1.7万字)。

金仁淑认为,新时代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将带来中日双方协同效应及东道国经济效应,也有利于优化国际分工格局、推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即可以取得“1 1 1>3”的叠加效应。

一、第三方市场合作是新时代深化中日合作模式的创新

近年来逆全球化思潮涌动、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的背景下,日本政府却以空前积极的姿态致力于维护自由开放的国际经济秩序坚持推动多边区域经济合作尤其是在美国发起对华贸易摩擦的国际经济环境下,日本采取“安全依赖美国、经济依赖中国”的策略,寻求加强中日经贸合作的双轨路线,在增进政治互信的基础上实现中日首脑互访,并在促进民间友好交流和共同开展第三方市场经贸合作方面达成了共识。2018年5月,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与日本外务省、经济产业省共同签署《关于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备忘录》,设立了跨部门的“推进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工作机制”,并于同年10 月 26 日举办的首届“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论坛”上签署金额达180 亿美元的52项合作协议。

目前,在亚洲中日韩FTA等多边区域经济合作停滞不前的背景下,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顺应国际经贸规则,将有效发挥日本经济技术的比较优势,为中国高效推进“一带一路”沿线的合作提供制度基础,开创中日“化竞争为协调”的新型合作模式有助于实现中日区域经济合作战略对接,成为维护国际多边自由贸易体系的重要实践。

近年来,在中美贸易摩擦的背景下,中日经贸合作有所趋缓,但中国连续十余年保持日本第一大贸易伙伴的地位,双方经贸依存度不断加深。尤其是日本对华贸易占其贸易总额的比重显著上升,日本对中国的贸易依存度高于中国对日本的贸易依存度,且差距越来越大。这种反差客观上也促使日本参与中国“一带一路”建设及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推动中日双方由垂直型产业分工逐渐走向垂直型和水平型并存的新分工格局。中日动态优势的演变及产业分工格局不仅是中日两国40年来紧密的贸易、投资合作走向纵深发展的必然结果,而且也成为中日在第三方市场进行产业内深度合作的基础,有助于催生中日加深合作的新模式。

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通过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举办论坛等方式加强双方的政治互信,为企业搭建合作平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企业作为合作主体进行多领域的合作,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构建公平、公正的合作制度和平台,保障中日企业在第三方市场开展长期可持续的合作。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不仅是中日两国政府合力推动的结果,也是第三方市场国家推动本国经济发展的政策性行为,其主体为中日双方的企业,而合作方式呈现出多元化,实现了日本传统企业和中国新兴企业之间的合作。中日目前正在进行的第三方市场合作案例涉及产品服务类、投资合作类和产融结合类等三种类型,参与企业不限于中日两国,还包括美国和法国等国家的著名企业,是三方乃至四方等多国企业之间的合作。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集中在越南、印度尼西亚等东亚地区和俄罗斯,合作领域主要集中于发电站、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多为周期长、投入金额较大的工程;双方主要采用“建设—拥有—经营—转让”(build-own-operate-transfer,BOOT)、工程承包与融资相结合等传统的合作方式。

二、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叠加效应

根据国际分工理论和实践,中日两国在第三方国家的投资合作将规避零和博弈,产生协同效应和东道国的经济效应,实现利益共享、互利共赢。所谓“协同效应”,指双方达成一致行动后获得更多的收益,对于中日而言,意味着两国达成协议合作后对第三方市场投资所获利润比未达成协议时多的部分。“经济效应”则指利用资本所获得的收益包括中日对东道国投资所获得的利润和东道国利用资本所获得的利润。显然,中日在第三方市场的互补性远大于竞争性,将带来协同效应和促进东道国经济发展等多重效应,可以实现“1 1 1>3”的效果。

    第一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有利于推动全球产业分工格局的合理化。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已经有效调整了“东亚生产网络”和“东亚创新网络”格局,即随着中国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中国在东亚构建的供应链与创新链相结合,冲击了日本在创新领域的绝对优势,由传统的上下游产业链格局逐步形成了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和分工的细化。毫无疑问,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模式将改变传统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简单的垂直型产业分工格局,突破“中心—外围”式单向合作分工,形成“北—南—南”三方之间垂直型与水平型相互交叉、产业链深度交融的新型国际分工格局,将有效推动后疫情时代全球价值链向中高端水平迈进、实现资源的全球配置。

    第二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有利于增强中日政治互信,促进国内经济结构转型。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模式作为中国首创的开放包容的国际合作模式,充分体现出中日构建经济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不仅有助于双方优势互补,实现产业链和价值链高度衔接,而且也是扭转中日长期徘徊在“政冷经热”甚或“政冷经凉”怪圈进而“实现中日经贸关系深化升级的新动力”。后疫情时代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通过两国企业在东亚、中亚、非洲等第三方市场共同开发、投资,不仅可以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也有助于中日政府以及民间企业之间加强相互信赖,有利于消除日本企业对中国崛起的担忧、加强政治互信。不仅如此,对于长期低迷不振的日本国内经济而言,通过与中国企业的合作拓展海外市场、实现边际产业国际转移,不仅可以促进日本国内产业优化升级、加快经济结构转型,而且可以缓解国内市场狭小导致内需不振的问题。而对中国企业来说,有助于中国企业学习和吸收日本制造业的尖端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充分利用日本企业的投资经验,降低风险,提高企业海外投资利润,帮助国内产能转移,实现企业乃至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

   第三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促进新时代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目前,亚洲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明显落后于欧洲和北美。作为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代表——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开始生效,但在RCEP框架下,日本能否开放渔业和农产品市场,中国能否实现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诉求,依然面临不确定性。同时RCEP未来能否与欧盟、USMCA构成并驾齐驱的三足鼎立格局,也有待观察。而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虽然只是在第三方市场上开展产业、投资、金融的局部合作,但后疫情时代,通过工业园区等的建设,采用以点带面、从局部到全面的经济合作,有利于推进中日韩FTA、“东盟 中日韩”等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为完善亚太地区中长期经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虽然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对参与各方带来互利共赢的叠加效应,但由于中日之间尚存在结构性矛盾(如历史问题、教科书问题、钓鱼岛问题等),加之中美全面博弈长期化的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日本政府基于“价值观外交”,频频采取与美国并肩遏制中国的政治经济外交战略:一方面积极实施“高质量基础设施出口战略”,另一方面又不忘强调法治和自由、民主、人权等基本价值观问题,主张在透明性、开放性、效率性高的项目的组织和管理下加速推进“高标准自由贸易体制”,从而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寻求掌握国际经济规则制定与区域经济合作的主动权。目前,与中国同其他发达国家之间开展的第三方市场合作相比,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所涉及的领域比较狭窄,合作地区主要集中在俄罗斯、东亚等国家和地区,范围有限,尚处于低层次合作水平。后疫情时代还需要拓宽合作产业和国别规模等创新举措,尤其是推动战略合作等纵深层次的合作模式。

历史经验表明,中日两国“合则两利、斗则俱损”,而维护中日友好合作大局是推进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前提,因此两国要不断加深政治互信、加强民间交流,巩固两国之间友好合作的根基。未来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需要在遵守国际经贸规则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双方比较优势,规避相关的政治、经济风险,构筑对三方带来互利共赢效应的合作模式。中日应推动已确认项目尽快落地,不断积累合作经验和信心。中国也应借鉴日本通过政府金融机构牵头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融通、规避风险的措施和经验,鼓励更多的中小民营企业参与第三方市场的开发,为更多的中国企业在公平、公正、透明的经济规则下与日本企业进行竞争和合作提供环境和条件,从而消除日本企业对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戒备和顾虑,改善中日经济合作关系,构筑“互利共赢”的中日经济命运共同体。

(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日本学刊》特稿,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如需转载,请注明作者姓名及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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