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 关注杂志 二维码
  • 日本学刊网欢迎您!

刘江永:破解钓鱼岛难题急需“知的外交”

作者:刘江永     时间:2022/11/6 15:43:49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国际关系学系教授刘江永在《日本学刊》2022年第4期发表《破解钓鱼岛难题急需“知的外交”————纪念中日邦交正常化50周年》(全文约2.9万字)。

 

刘江永认为,通过“知的外交”就钓鱼岛列岛主权归属“澄清争议”,是新时代摆在中日两国面前不容回避的现实课题。所谓“知的外交”,即通过正确信息的不断传播,防止在误判基础上出现一国对外决策失误和对他国感情恶化。“知的外交”并非限于政府之间的官方外交,作为公共外交的一种重要形式,其主体包括本国的官方、民间、学界与传媒等,其客体包括对象国的官方和民间乃至社会各阶层,通过平等对话与交流,防止谎言等不实信息导致民族感情对立甚至发生战争冲突。 

 

一、针对钓鱼岛主权归属“澄清争议”急需“知的外交”

 

50年前中日两国就搁置解决钓鱼岛争议达成政治默契,实现了邦交正常化。目前的国际形势、日本国内政治思潮、日本政府立场以及与此相关的中日关系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就钓鱼岛主权归属“澄清争议”的重要性、必要性与紧迫性

俄乌冲突爆发后,日本一方面严厉制裁俄罗斯,另一方面加大了干预中国台海事务的力度。日本对钓鱼岛主权归属的错误认知,正成为其仰仗美国并联合多国干预台湾问题的一个战略支点和反华民意“凝结剂”。其根源在于日本在钓鱼岛主权归属认知上的第一颗“纽扣”被扣错了。大部分日本人并不真正了解中方在钓鱼岛主权方面拥有的事实与法理证据,而日本民族的“从众心理”和“受害意识”又导致其对政府的一面之词集体跟风。近十年来,日本民众对华友好感情一直在低位徘徊。

(二)中国就钓鱼岛主权归属认知“澄清争议”义不容辞

日本目前根本不承认中日存在领土争议,也不可能与中方就搁置争议达成共识。2012年起,中日两国执法船在钓鱼岛海域同时存在,尽管双方为避免海空发生不测事态而摸索建立了中日海空危机防控机制,但两国民众围绕钓鱼岛问题的心结并未解开。对于日本的相关错误观点正本清源,是中国对日“知的外交”难以回避的重要课题。

(三)日本政府所谓“领有权”的依据有误,必须澄清

首先,日本所谓“西南诸岛”在历史上是有500年以上历史的琉球国,1879年被日本强行吞并为“冲绳县”,并非日本固有领土。日本内阁府调查资料证明,钓鱼岛列岛截至近代不属于琉球。其次,日本所谓“冲绳县等多次对这些岛屿进行实地调查”,也无事实依据。1894年5月12日冲绳县知事报称:“自1885年之后没有再做实地调查,故难有进一步的确报……没有关于这些岛屿的古代文献及证明属于我邦的明文和口头传说等。与我们相关的只是,古来县下渔夫时而从八重山岛渡海前往捕鱼狩猎。”再次“无人岛”并不等于“无主地”。钓鱼岛列岛是中国最先发现、命名和利用的岛屿,早在1372年中国明朝使臣杨载往返琉球便证明了这一点。甲午战争爆发前日本海军省等官方文献明确记载钓鱼岛列岛是中国台湾附属岛屿,而非“无主地”。最后1945年日本天皇和政府所接受的《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必须把“从清国人(中国人)窃占的一切领土归还中华民国(中国)”,其中既包括《马关条约》之前窃占的中国领土,也包括其后霸占的中国领土。

(四)日本政府所谓“有效控制”的依据有误,必须澄清

1896年明治政府首次批准个人租借开发钓鱼岛列岛,是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时期获得的对钓鱼岛的殖民开发。这种权利早已伴随1945年日本结束对台殖民统治而作废因而日本政府“购岛”毫无根据。日方自1972年5月从美国手中获取所谓“施政权”以来,派遣海上保安艇入侵中国钓鱼岛领海。中方对此坚决反对。20世纪70年代中方从两国关系大局出发主张双方“搁置争议”,得到当时日方默认。但2012年野田佳彦内阁“购岛”不仅严重损害了中日关系,而且等于给中国海警船在钓鱼岛领海开展常态化执法巡航发出了一张“请柬”。对此,日本称中方“以实力改变现状”,客观上间接承认了日方所谓“实际控制”只是一厢情愿而非现实。

 

二、“知的外交”如何针对钓鱼岛主权归属澄清争议

 

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事实和证据俱在。中方除了外交表态以外,还有必要针对日本民众及各界开展摆事实讲道理的“知的外交”。澄清争议是介于搁置争议与解决争议之间的一种策略与路径选择,尽管在短期内难以起到解决钓鱼岛问题的作用,却有可能发挥“活血化瘀”之效,成为最终化解中日钓鱼岛领土归属认知争议的第一步。开展“知的外交”,不仅限于官方发表声明、白皮书等,更需要有针对性、系统性、普遍性、多样化、常态化、长期化地不断对日说明事实真相,匡正谬误。

“知的外交”要敢于把握机会表明中方立场;“知的外交”要勇于和善于说明中方立场;“知的外交”要具有建设性,求同存异,对事不对人;“知的外交”需要中国驻外使领馆搭建和提供平台;“知的外交”如何引导国内公众值得研究。伴随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向中日两国公众提供与钓鱼岛相关的确切信息,显得更加必要与可能。

 

三、充分认识对日“知的外交”面临的阻力与挑战

 

对日本开展“知的外交”不会一帆风顺,甚至会面临重重阻力。这种阻力可能来自中国和日本两方面的政治心理因素,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并及时纠正。

(一)中国方面的一些人需要克服心理障碍

中国国内存在一些观点。(1)中美矛盾是主要矛盾,中国若提及钓鱼岛问题将不利于争取日本并使日本在中美之间保持平衡。2)中日关系需要稳定,在钓鱼岛等问题上摆事实讲道理不如“搁置”争议为好。3)领土问题不可能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解决,最终还要靠实力和利益才能解决。4)日本人不会改变想法,摆事实讲道理对日本人没用。5)中方就钓鱼岛发表看法会影响国内稳定及高层交往气氛。6)日本占领过这些岛屿,又有美国撑腰,难以弄清这些岛屿究竟归谁等。7)钓鱼岛无非是几个无人岛,当前最重要的是解决台湾问题,中国统一后钓鱼岛问题就自然会得到解决。

凡此种种,在钓鱼岛问题认识上存在的心理障碍,会影响中国就钓鱼岛主权归属认知对外开展“知的外交”的自觉性、责任心与使命感。在这方面要做到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就需要扫除此类心理障碍,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与储备。否则,不仅日本对华感情难以改善,而且可能由于突发事件而使中日两国兵戎相见,付出难以估量的巨大代价。

(二)来自日本的阻力需要突破

一是自知理亏而拒绝就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开展交流对话。二是强化在国内单方面信息灌输。三是在国内单方面强化对中国负面信息的传播。日本不敢正视钓鱼岛至迟从1372年就是中国固有领土的事实;不愿承认《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对日本战后领土归属的法律效力,以及《旧金山和约》对中国来说毫无法律效力。日本民众缺乏相关知识,难以产生平衡感,甚至会对中国海警船在钓鱼岛领海执法巡航抱有敌意。因此,中日之间通过人文交流和青少年交流开展“知的外交”,既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当务之急。

(三)“知的外交”为何有时效果不彰

“知的外交”并非速效药,更非万能的灵丹妙药,而需有针对性、可持续性,长流水不断线。“知的外交”若缺乏常态化的可持续性,将难以奏效。虽然说“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但只要持之以恒地对症下药,打开日本民众的心结,促使日本民众对华感情融冰,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四)开展“知的外交”需要了解日本人的心理结构

“知的外交”对于改善日本对华感情是不可或缺的。中日民间感情不断恶化,这是一个由于多种复杂因素造成对立的民族心理状态和各自言行引起心理抵触的过程。有些属于误解、成见,也有些属于负面情绪宣泄,还有的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不准确所引起的不良反应。“知的外交”未必能治愈这种顽症痼疾,但有可能起到信息对冲与平衡作用。

 

四、如何就钓鱼岛问题加强对日“知的外交”

 

“知的外交”要抓住主要矛盾,官民并举;“知的外交”需要勇气、善意与真知;“知的外交”需要高质量的知识交换;“知的外交”需要不懈学习与可持续的说明;“知的外交”要相互尊重、善于倾听;“知的外交”要努力化解偏见与“认知失调”。       

“知的外交”始终奉行的是实事求是原则。日本外务省于1972年3月8日才首次提出关于钓鱼岛列岛所有权问题的基本见解,比中国外交部声明晚了两个多月。这一中日邦交正常之前佐藤荣作内阁的错误主张,误导日本至今。因此,经常性地全面澄清,才能迎来中日关系的健康发展。展望未来的中日关系发展,“知的外交”尤为重要。

 

(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日本学刊》特稿,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如需转载,请注明作者姓名及出处)

友情链接
您是本站第501090位访客            版权所有 日本学刊杂志社
  • 本刊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张自忠路3号东院
  • 邮政编码:100007
  • 电话:(010)64039045
  • 传真:(010)64014022 64039045
  • 技术服务电话:010-602138985
  • 国内订阅:全国各地邮局
  • 邮发代号:80-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