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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新:日本多重治理结构下的区域创新政策研究

作者:张华新     时间:2018/4/11 12:18:13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张华新在《日本学刊》2018年第2期发表《日本多重治理结构下的区域创新政策研究》(全文约2.5万字)。

    张华新认为,日本正由更多依赖国家创新,向依靠区域创新和构建创新体系转变。日本通过完善包括知识集聚示范区在内的区域创新模式、政策工具,以及合理分配在多重治理结构下区域创新管理机构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实现了不同创新主体之间的互动与合作,缩小了与全球技术创新水平及区域技术创新水平的差距,促进了日本创新能力的提升。

    张华新在文章中指出,作为创造知识和实施政策的载体,与国家经济相比,日本的区域经济正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日本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来源于创新活动以及实现创新技术化和产业化的相关制度,其中这些制度主要体现在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和完善等方面。日本多重治理结构下的区域创新体系,是区域和国家的技术创新体系和制度等融合的产物。简言之,日本不但在国家层面上整体性建立了技术创新的组织框架,在区域性创新层面,包括地方政府、公共管理机构、大学等教育组织和企业等行为主体,与国家确定的技术示范区和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共同组成了次国家层次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框架,即区域创新的政策主体。

进入新世纪,在综合科学技术创新委员会的管理框架下,遵循“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基本计划”的具体规划,日本的区域创新政策得以实施。具体而言,日本的区域创新政策表现出如下一些特点。

    (一)传统政策内容发生转变

    “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基本计划”的作用表现为,改善了传统的科技城市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限制政策效果发挥的区域性地理因素,意味着每个地方政府都有机会来发展区域技术创新平台,通过该平台各区域的资源和优势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同时日本出台促进新企业创业的法律,结合区域技术创新平台,为发展新的产业集聚、恢复长期低迷的经济增长提供了新的契机。当前,日本“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基本计划”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加强与大学联系的科技孵化器的发展,以促进每个区域的技术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经济产业省通过日本区域发展公司对之提供支持,文部科学省提供补充预算支持。

    知识在公共研究创新机构和私人部门之间的有效传播,需要依靠政府管理机构以及中介机构,例如公共部门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的支持。有统计数据显示,1999年日本商业企业对高等教育研究提供的资助与GDP之比甚至低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平均水平的一半。在出台“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基本计划”后,日本大学加速改革,推动了大学和产业间的联系,但是这种联系无论在法律还是制度结构上依然受到限制。促进大学和产业间技术转移的法律框架随之开始构建,技术授权机构和组织也由此开始大量增加,已登记的专利申请数量、专利授予数量以及获得授权的企业数量都在基本计划的推动下呈现增长趋势。日本还废弃了禁止大学和产业之间人员流动的法律规定,为大学教职人员作为私人企业的顾问进行研究和工作提供了便利。

    (二)以产业集聚项目推动技术创新

    在日本产业集聚项目中,以经济产业省领导的产业集聚项目和文部科学省领导的知识集聚示范区项目最为典型。这两个以集聚为特征的项目,重点都是强化大学与企业之间在区域层面上的联系,并由大学的科研成果孕育高科技的风险企业,而大学凭借研究成果在企业中占有合理的股份。

    经济产业省主导的产业集聚项目,主要目标是振兴地方经济,通过促进产业、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之间创新网络的建立和发展来推动产业集聚的形成,同时支持新的商业模式和产业的孕育和发展。但是,随着日本制造业空心化的加剧,上述产业集聚项目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新的政策目标被调整为建立联系不同经济主体的创新网络,这些主体包括中小企业、大企业、大学和其他研究机构。经济产业省下辖的九个区域经济部门负责管理相关地区的集聚发展,并得到中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助。

    由文部科学省负责的知识集聚示范区,其主要目标是推动开展区域性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以建立科技创新的区域体系,并以产业、大学和政府合作的三螺旋模式为基础,形成区域性卓越创新中心网络。该计划采取了一种自下而上的规划方法,不是由中央政府,而是由地方政府提出具体的规划方案,实施区域科技创新政策。区域科技创新政策涉及的主要产业,包括生物科技、信息和通信技术、电子工业、高端制造业、新能源产业以及绿色环保产业等。各种集聚项目均着眼于促进科技专利、大学的衍生公司、科技孵化活动以及风险投资的发展。

    上述两类集聚政策分别由经济产业省和文部科学省规划、实施和评估,但这两个政府部门是相互独立的,可能导致在实践中出现矛盾和分歧。为了从内部更好地协调各部门以推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长期发展,日本成立了科学技术政策委员会,很好地发挥了促进部门之间内在协调和合作的作用。该委员会结合两类集聚政策拟定区域集聚规划,以实现产业集聚项目和知识集聚示范区项目之间更紧密的合作,推动科技创新不断发展。

    (三)扩展大学与产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日本经济长期低迷、增长乏力,为了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日本的科技创新制度改革将核心置于更加关注从基础上建立大学和产业之间的联系,以推动区域和国家创新能力的发展。日本政府的经济政策对大学和产业在技术创新领域开展合作的影响程度,是与大学的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密切联系的,需要从区域维度来深入研究大学内部关于技术创新和技术合作的制度。

    未来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发挥作用的方向应该是完善科技创新的评价机制,而大学需要建立新的策略和组织结构来满足国家改革的需要,并加强与产业间的联系。对集聚政策和其他科技示范区的评价标准将影响大学政策的制定和大学资源的分配。对新的技术示范区成果的评价,主要需要解决方法论上的问题,而日本在实践中缺少严谨的、被普遍接受的衡量技术示范区成果、技术创新政策效果以及制度变革效果的评价方法。日本的政策制定者更多是借鉴美国技术创新政策的经验。

    再者,大学在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另一个表现是大学培养的毕业生。可以说,大学在为区域劳动力市场培养熟练劳动者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日本通过实施区域创新政策,促进了产业的分散发展,有利于改变日本产业过分集中的问题;推进了日本地方政府创新管理模式的完善;推动构建了大企业、大学研究机构和专业的小微企业之间联系密切且交流活跃的内部集聚性创新网络;促进了适合区域发展特色的产业集聚的形成,缓解了日本长期存在的区域差异问题;从整体上提高了日本科技创新能力。

    其对中国的启示在于,创新体系的区域化,如科学研究、产业发展和技术转移等,以及集聚政策等空间经济政策的实施,可以实现不同创新主体之间的互动与合作,从而实现区域层面上的不同目标。同时,政策实施的过程,也是对创新体系重新构建的过程,可以实现以下目标:(1)弥合大学、企业和公共研究机构在研究开发和创新方面的差异,(2)缩小全球知识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知识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3)使传统的区域产业优势与新兴产业技术发展轨迹相结合,(4)促进全球化的跨国企业与区域的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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