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景楷:日本“固有领土论”的扩散及其影响
日本早稻田大学大学院亚洲太平洋研究科博士研究生邵景楷在《日本学刊》2021年第3期发表《日本“固有领土论”的话语建构——从“北方四岛/南千岛群岛”争端谈起》(全文约4.1万字)。
1955年以来,日本政府正式将“固有领土论”应用于日苏(俄)北方四岛(俄称“南千岛群岛”,以下为行文方便暂使用日方称谓,不涉及主权归属,日韩间的领土争端与此同理)争端。随后,日本政府又于1962年和1970年分别将“固有领土论”强加在日韩竹岛(韩国称“独岛”)问题和中日钓鱼岛问题上。日本对该话语的阐释存在“自古以来”和“无主地先占 实效支配”两种逻辑,且在三个领土问题中使用“三重标准”。
自1952年“李承晚线”划定到1965年日韩建交,日韩双方互相就竹岛问题发出过共计56次外交照会,其中有四次是关于各自领土主张的官方立场交换。在1962年7月13日日本发出的第四次《日本政府关于竹岛问题的见解》口头照会中,日本政府主张:“自明治初期起日本国政府便将竹岛认定为日本固有的领土。”这标志着“固有领土论”正式被应用于日韩竹岛领土争端中。
有学者认为,日本对竹岛的“固有领土论”经历过一次内涵转换。20世纪50—60年代,日本的“固有领土”依据主要是“无主地先占”和“实效支配”逻辑,即日本17世纪起就开始了对该岛的经营,竹岛过去不是任何国家的领土,1905年被日本“合法”编入版图并维持了有效的管辖。但自20世纪80年代,随着学界对竹岛历史问题研究的深入,日本的“无主地先占 实效支配”式固有领土主张开始被推翻,日韩历史问题纠纷也在此时开始发酵。在这种背景下,如果继续坚持带有殖民色彩的“无主地先占”原则将对日本不利,因此日本的“固有领土论”依据开始转向竹岛“自古以来”就是日本的“固有领土”。日本目前的官方立场是:日本至少在17世纪初就开始经营竹岛,且至少在17世纪中期就确立了对竹岛的领有权。与之前的“1905年说”相比,这种“17世纪中期”的新说法将竹岛视为“日本固有领土”的时间提早了近300年。
从竹岛的案例可看出,日本对“固有领土论”持有“无主地先占 实效支配”与“自古以来”两种解释方式。根据实际需要,日本政府会为了维护国家利益,“选择性”地使用其中一种为本国的领土主张辩护。目前韩国也宣称“独岛是大韩民国的固有领土”,但与中国一样,都基于“自古以来”的逻辑阐释本国的“固有领土论”,和日本在北方四岛与竹岛问题中体现的“双重标准”并不相同。
1970年之前,日本政府并未公开宣示过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主权,但在冲绳返还契机、石油资源诱惑以及中方压力的多重作用下,日本开始在钓鱼岛问题上使用“固有领土论”,希望能在冲绳“返还”后从美国手中“合法”接收这一宝贵的领土。1970年9月17日,琉球政府立法院发布声明,称钓鱼岛“是我国固有的国土,不容他国侵犯”。12月7日的众议院内阁委员会会议上,时任外务大臣爱知揆一宣称“关于尖阁列岛的主权问题,从任何角度看,这些岛屿都是固有的日本的领土”。这标志着日本政府正式将“固有领土论”应用于钓鱼岛问题。1972年3月,外务省发布《关于尖阁诸岛领土所有权问题的外务省统一见解》,并于同年5月编纂了名为“关于尖阁诸岛”的宣传册子,将日本获得钓鱼岛主权的过程解释为1895年基于“无主地先占”原则进行的领土编入,并对岛屿进行了有效控制。至此,日本形成了一套以“无主地先占”和“实效支配”逻辑为支撑的钓鱼岛“日本固有领土论”,与中国进入长期的“固有领土”论战之中。
与在竹岛问题中最初使用“无主地先占 实效支配”式“固有领土论”一样,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中套用了同一逻辑并沿用至今,却始终无法像在北方四岛问题上那样,以“固有”的 “自古以来”意义为其领土主张辩护。从领土取得的法理来看,“固有领土论”所蕴含的“古代权利”依据与日本声称的“无主地先占”原则本就自相矛盾。钓鱼岛自古属于中国领土,是“无人岛”却非“无主地”,这一点日本在擅自将其划入本国领土之前就已心知肚明。而且,即使从琉球王国的历史来看,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也并非其固有的“中山世土”。因此,在钓鱼岛问题上,日本只得以“无主地先占 实效支配”逻辑代替“自古以来”逻辑,以掩饰其名为“固有”、实为“窃取”的领土取得方式。
综上所述,在竹岛与钓鱼岛问题上,如果日本根据日语中“固有”的第二种释义将“固有领土”解释为“特有领土”,会使“固有领土论”成为空洞无意义的政治口号,削弱该理论在北方四岛问题上的效力。而北方四岛(以及北海道)在历史上长期是原住民阿伊努人的“固有领地”,即使能被称作今日日本的“固有领土”,过去也绝不是“无主之地”;如果将诞生自北方四岛问题的“从未成为过别国领土的领土”这一基于“自古以来”逻辑的定义套用在竹岛与钓鱼岛问题上,又明显会暴露其领土主张的弱点,无法从“固有”的角度击破韩国与中国的立场。因此,尽管日本政府试图在三个领土争端中使用同一套“固有领土”说辞来为其领土主张辩护,但因其领土主张自身的缺陷或客观条件的变化,不得不采取意义各不相同的“三重标准”来阐释“固有领土论”。
日本的“固有领土论”是日本政府在该国领土历史叙事的基础上进行人为话语建构的结果,是在战后特殊的冷战环境下,日本民间和官方行为体合力为本国的领土声索需求编织的一系列“故事”“国家神话”“无事实根据的外交策略虚构”“近乎神学的领土主张”。在日本的政治话语中,支撑日本官方“固有领土论”的依据,存在着“无主地先占 实效支配”与“自古以来”两种不同的逻辑:在北方四岛问题上,日本选用后者;在竹岛问题上,日本先采取前者再改为后者;在钓鱼岛问题上,日本则始终坚持前者。可以说,日本的“固有领土论”实际上奉行着一套“三重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近十年来“固有领土”一词在日本国会会议记录中出现得异常频繁,特别是在竹岛问题和钓鱼岛问题上,日本国会议员在2010—2019年间使用“固有领土”的频次比2000—2009年时分别增长了11倍和7倍左右。造成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2010年以来日本在领土问题上遭受了重大挑战,日本政府为此对领土政策做出了颇多调整,“固有领土”一词也随着这种变化以前所未有的高“曝光度”在日本的政治话语中频繁亮相,对日本的领土问题相关内政与外交产生了极大影响。
第一,自第二次安倍政府成立以来,日本政府开始以“固有领土论”为指导,在海内外不遗余力地推行领土宣传与教育。2012年底二度执政的安倍政府建立起了一套“政治统筹、官僚负责、官民协同”的舆论动员机制,成立了以内阁府为核心的领土对策机构。“固有领土论”是安倍政府领土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之一。在此之前,日本官方文件与教科书中强调的“固有领土”只有北方四岛,但在安倍第二次执政后开始加入竹岛和钓鱼岛。2014年,文部科学省公布的《学习指导要领解说书》规定,要在中学的社会科、公民科等教材中加入竹岛、钓鱼岛是“我国固有的领土”字样。2017年,具有法律效力的新版《学习指导要领》再次明确规定,要在2020年起使用的中小学教科书中对三个争议领土都加上“固有领土”的表述方式。由此,“固有领土论”在日本的应用已越出政治范畴,全面渗入战略外宣和基础教育领域。
第二,“固有领土论”与争议领土的话语绑定,使得日本政府丧失了决策灵活性,外交政策日趋僵硬,在其领土谈判中陷入了既无法强硬又无法妥协的两难窘境。2016年起,安倍政府采取对俄外交“新路径”,希望通过经济合作和频繁的高层会谈实现俄罗斯在领土问题上的让步,促使两国签订和平条约,解决战后最大悬案。安倍也试图用更柔软的姿态对俄交涉,从其外交辞令中便可见一斑:2017年2月3日,安倍最后一次在国会会议中将北方四岛称为日本“固有领土”,此后便未在北方四岛问题上公开使用过该词,日本2019年版《外交蓝皮书》中,也第一次删除了“北方四岛归我国所有”的一贯表述。这种对俄话语妥协在国内招致“软弱外交”“卖国行为”的猛烈批判,在外交上也未能奏效。安倍最终未能在其任内解决日俄领土争端,也未能绕过领土问题与俄罗斯签订和平条约。
第三,日本在领土问题上陷入了“固有领土论”的“三线作战”,其“三重标准”缺陷也日益明显。一方面,在竹岛和钓鱼岛问题上,日本不断炒作“固有领土论”,将“固有领土”一词升格为政治宣传和公民教育的固定用语,还要求媒体和政府文件在提及这两个领土时要分别加上“岛根县”和“冲绳县”的地名前缀。另一方面,在北方四岛问题上,日本政府却试图为 “固有领土论”降温,一厢情愿地希望通过领土话语妥协更务实地增进日俄关系。对于三个同样被称为“固有领土”的争议领土,日本没有给出统一的解决方案,而是开出了一套“三重标准”药方。
讽刺的是,“从未成为过别国领土的领土”这一日本式“固有领土”立场在日俄领土问题上发生严重动摇的同时,日本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视讲述其强加在竹岛和钓鱼岛问题上的“日本固有领土”故事。尤其是在钓鱼岛问题上,无论基于历史还是国际法,日本的“固有领土论”都无法与其领土主张匹配。日本政府依据完全偏离“固有”本义且并不合理的“无主地先占 实效支配”原则,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称为“日本的固有领土”,不啻“持方枘欲内圆凿”,将特定的领土观念强行嵌入错误的争议领土中,最终只会造成名实不副的结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日本学刊》特稿,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如需转载,请注明作者姓名及出处)